《岁朝清供》是这本书的书名,取自书中《岁朝清供》这篇文章。

古人以正月初一为岁之朝,这一天会在案头摆一些清供。清供,清雅的供品,如一些花果或是古玩。一来是取吉祥之意,二来装饰一下,增加一些情趣。”岁朝清供”也是明清以后一些画家喜欢画的题材。汪曾祺在开始写到:

画里画的、实际生活里供的,无非是这几样:天竹果、腊梅花、水仙。有时为了填补空白,画里加两个香橼。“橼”谐音圆,取其吉利。水仙、腊梅、天竹,是取其颜色鲜丽。隆冬风厉,百卉凋残,晴窗坐对,眼目增明,是岁朝乐事。

image

本书取这个书名也是很合适的,这本书主要选了汪曾祺的一些散文,写自然界草木虫鱼鸟兽为一部,写饮食为一部,写故人往事为一部,然后是一些小说,最后一部谈语言和写作。

$

第一部分更像是一些随笔,记录了平常生活的点点滴滴,读起来非常有意思。有一段描写栀子花的:

凡花大都是五瓣,栀子花却是六瓣。山歌云:“栀子花开六瓣头。”栀子花粗粗大大,色白,近蒂处微绿,极香,香气简直有点叫人受不了,我的家乡人说是:“碰鼻子香”。栀子花粗粗大大,又香得掸都掸不开,于是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格不高。栀子花说:“去你妈的,我就是要这样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

讲给葡萄打波尔多液,就让我想起之前给枣树打波尔多液,喷雾吸到嘴里嗓子里甜甜的,连抽起烟来也是甜的;说到蝉,也就是知了,最大的他们那叫“海溜”,绿色的那种叫“嘟溜”,最小的丑丑的叫“叽溜”,忽然想不起老家时这三种都叫什么了;说到蚂蚱,就想起以前在苜蓿地里逮好多的蚂蚱,回家用油炸着吃的情景;还有就是磕头虫,我曾经苦思冥想都不记得这虫子的名字了,只记得以前有好多这样的虫子,把它翻过来放在地上看它猛一弹就翻过来,玩半天都不觉得无聊。

虽然跟作者差着好些岁,但感觉这些记忆还是蛮相同的,倒是和现在的孩子的童年完全不一样了。

$

作者还是一个美食家,但独独马铃薯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他在被打成右派的时候有一段时间要画一套《中国马铃薯图谱》,让他接触了太多的马铃薯,以至于他在好几篇文章中都提到过,甚至把自己的这段经历放到了《黄油烙饼》中的人物中。

沽源是供应全国薯种的基地,研究站设在这里,理所当然。这里集中了全国各地、各个品种的马铃薯,不下百来种。

…..

下午,画马铃薯的叶子。天渐渐凉了,马铃薯陆续成熟,就开始画薯块。画一个整薯,还要切开来画一个剖面。一块马铃薯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我于是随手埋进牛粪火里,烤烤,吃掉。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品种的马铃薯的,全国盖无第二人。

$

《金冬心》这篇文章在之前读过的那本书中也有,相当的精彩,讲的是溜须拍马、文人相轻的故事,最后一句尤其是点睛之笔:

陈聋子抱起《诗话》,走出书斋,听见冬心先生骂道:

“斯文走狗!”

陈聋子心想:他这是骂谁呢?

$

说到语言,作者认为“语言本身是艺术,不只是工具”,“小说是写给人看的,不是写给人听的。”他不赞成电台朗诵诗和小说,尤其是配了乐的,因为“限制甚至损伤了原作的意境”。这点我是非常非常认同的。而且读书的节奏是自己掌控的,读到精彩的段落,可以反复琢磨体味,是听书体会不到的。而且读书比听书来得更直接,少了对听到的内容进行再消化的过程。

有很多根据一些经典小说改编的电影,都不是特别的理想,因为导演的再加工实际上是让你在欣赏另一个作品。如果一部电影收到的评论是忠于原著,就算是很不错的评价了。

关于作者在作品中的倾向性,汪曾祺这样说:

作者对所写的人、事,总是有个态度,有感情的。在外国叫做“倾向性”,在中国叫做“褒贬”。但是作者的态度、感情不能跳出故事去单独表现,只能融化在叙述和描写之中,流露于字里行间,这叫“春秋笔法”。

正如恩格斯所说:倾向性不要特别地说出。

汪曾祺的文字是美的。这是我读的第二本书,读完了之后,当我拿起另一本好像很多人读还蛮经典的书,看了几页,却发现文字完全没有美感可言,自己完全读不进书里面去,赶紧换了一本。

读汪曾祺的文字是会上瘾的,难怪贾平凹评价他“是一文狐,修炼成老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