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玩。几千几万的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就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是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本书的名字就来自于上面这段书中主人公霍尔顿和他妹妹菲比的对话。霍尔顿是个16岁的中学生,但他对周围一切都看不惯,说话总带着“他妈的”,“混账”,感觉所有人都“假模假式”,“虚伪”。书中就是讲他在辍学后一段时间的经历。霍尔顿是迷茫的,他看不惯学校的风气,正如,他妹妹说的那样,他对一切都不满意,甚至回想不出一件令他高兴的事。其实,从他自身讲,他只是想把周围环境和学校变成自己希望的那样,你很难说他希望的那样就是好的,因为他也抽烟、喝酒、交往好几个女朋友。而且他从学校辍学后,想去一个地方种地,逃离这个现实的世界。

这本书是面向成年读者的,估计作者是希望借此能提醒成年人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希望成年人做麦田的守望者。但这本书对青少年同样有吸引力,主人公的叛逆、迷茫和愤世嫉俗也能引起很多青少年的共鸣。

关于译文,我觉得读着很不通顺,尤其是有些句子读起来怪怪的。其实像这种描写青少年的书,看英文原版也不会太吃力。